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


是遇到男人之後才曉得自己也許是個同性戀。
後來和現在的妻子結婚並且有了小孩之後,才知道自己是雙性戀。
現在他覺得都沒什麼差別。




男人是他第一個男朋友,也是初戀。
兩人是在大學時認識的,是間不上不下的大學,還是參加了校內的歌唱比賽認識的。男人是朋友的高中同學,都是因緣際會。
男人似乎很早就對自己的性向有所認知,他則是朦朦朧朧,不排斥也沒有特別接觸過。
那時候他們會約去學校外面的音樂酒吧,那裡會有一些學生樂團和年輕的駐唱歌手,晚上許多學生都會在那條酒吧街上混。
頭一次看到男生與男生接吻就是在那邊的酒吧裡,一剛開始挺意外的,看久了也就覺得沒什麼大不了。
所以男人在那個昏暗的酒吧裡親吻他時,他只是意外,隨及兩個人扯在一塊兒,他被壓進沙發裡,嘖嘖地親吻著對方。
酒水味,還有迷濛而沙啞的女聲,他用力擁抱著男人,上下撫摸著那件觸感極好的襯衫,腦袋昏昏沉沉。
男人一把拉起他,醇厚的男中音問他,是不是醉了。
他還記得自己笑了笑,說,怎麼,怕他不負責任嗎。

那晚後來的事倒是忘了。
兩人卻發展成了地下戀人,朋友都只知道他們志同道合,愛唱歌、愛聽歌,也老是愛往音樂酒吧跑。
年少時都是很荒唐的,他們還在酒吧裡半開放式的小包廂裡為對方打槍、愛撫,那裡燈光昏黃,沒有人會去注意他們。
有時喝晚了,會去他那裡過夜,他在外邊租了個小套房,做愛或者談天直至清晨才睡去。
有時候睡晚了,才匆匆忙忙叫醒男人,他們又這樣頂著黑眼圈去教室上課。
日復一日。

他那時候不覺得怎麼樣,學生總是沒心沒肺的,他不煩惱未來,也不為情所困,大概對他而言最大的困難就是如何和男人日夜廝混在一起。
男人大概也是,兩人總覺得唱歌和做愛的時間不夠,總有考試報告要操心,還有不得不去的活動等等。
最開心的時候就是兩人在周五的夜晚上KTV包一整晚,從晚上唱到清晨,隨便唱,唱流行、搖滾、老歌、鄉村,他們那時候也喜歡學廣東歌,有時候能一首歌反覆唱,直到兩人都滿意為止。
他們也吵架,可是他現在不記得了。
如今想起來挺開心的,卻對爭執的內容毫無記憶,都是為些雞毛蒜皮的事,像是兩人好不容易湊到錢買唱片卻為了買哪一張而冷戰,男人總會在晃過兩個專輯櫃之後妥協,悄悄地把他想要的唱片塞進他的手裡。

大學結束之後,男人要回中部工作,他則是繼續留在這個都市裡,卻是在城南,離學校極遠。
分手除了距離,還有他和女生們的交情太好。
男人實在受不了,曾經想和他一起出櫃,他卻怎麼樣都不肯。
他和高中時的同學都還很好,要是傳回去,父母會怎麼想,他根本不願意去面對。
男人也沒有強迫他,只是對他說了抱歉。
那時候若即若離了許久,又分開在即,那時候也不太去音樂酒吧和KTV唱歌了,最後是約學校後面的熱炒攤,叫了幾道菜,開了酒,兩人喝得半醉,直到半夜才搖搖晃晃走回去。
男人拒絕了和他一起回套房睡一晚的問句,然後提出分手。
他那時候酒意退個精光,雙手插在薄外套的口袋裡,站在距離男人三步外的地方。
他記得男人很難過的樣子,也記得男人那天穿著他們第一次接吻時穿的那件襯衫,男人不是故意的,他知道。
忘了那晚兩人之後又說了什麼,他自己一個人踏著微醺的腳步回去,一路上還哼著歌,哼著哼著,他就哭了起來。
他就這樣蹲在路燈照不到的牆角,一直哭,心裡想著男人怎麼可以這樣對他,卻又氣自己不夠灑脫和他在一起。


畢業之後,他就這樣在城南工作,當起了上班族,做的是唱片公司裡的文宣。
朋友告訴他,男人後來回去中部,接掌了家裡的小公司。
他以為就是這樣。
過了好幾年,他則是與朋友吃飯時認識了現在的妻子,兩人交往了兩年半便結婚了。
他不知道男人怎麼樣,也不想去問。
兩人在一起時的唱片統統被他堆在老家的房間裡,裝封在箱子中推入床底下。
他裝作忘記了,事實上他記得清楚,只要回到老家就會想到這件事,他記得每一片專輯中的每一首歌,也記得是什麼時候買下的,他都清楚。

等到孩子都長大了,他看到了近年很火紅的歌唱比賽,與妻子商量了許久,終究還是上台了。
他並不緊張,不知為什麼他從來不怕這種舞台,他只想唱歌給某個人聽,以前不懂,後來才曉得,唱歌不用給所有人知道,只要那一個人聽見了,所有人的批評與稱讚都不需要在乎。
他的表現很平穩,幾乎不曾出過差錯,是他們同期裡表現最為穩定的人。
可是他疲倦了,他並不需要這個成為藝人或磨練歌技的機會,他只是想要讓男人聽到,他知道即使聽見了不能改變什麼,可他還是魔障了一樣。
那次的題目是,給一個人唱一首歌。

妻子看見歌詞時,笑著說,是不是初戀情人啊。
他點頭,對,我餘情未了呢。
妻子哈哈大笑,並不相信他說的話,他只是苦笑。
比賽站上台時,主持人總要他們解釋是唱給誰,弄得煽情兮兮。
他還是一派冷靜地說是初戀情人,主持人打趣他,說他果真是最冷靜的參賽者,怎麼這時候還是面無表情。
他頓了頓才開口:「不是我冷靜,是過去的事了,想唱給他做個紀念。」


音樂一下,他眼眶裡的霧氣差點就浮上來,他深吸一口氣,手死死地握著麥克風說:「我過得很好,你呢?」

『我這裡天快要黑了,那裡呢?
我這裡天氣涼涼的,那裡呢?
我這裡一切都變了,我變的懂事了。
我又開始寫日記了,而那你呢?

我這裡天快要亮了,那裡呢?
我這裡天氣很炎熱,那裡呢?
我這裡一切都變了,我變的不哭了。
我把照片也收起了,而那你呢?

如果我們現在還在一起會是怎樣?
我們是不是還是深愛著對方?
像開始時那樣,握著手就算天快亮?

我們現在還在一起會是怎樣?
我們是不是還是隱瞞著對方?
像結束時那樣,明知道你沒有錯,還硬要我原諒。
我不會原諒,我怎麼原諒?』


他想問,會不會他勇敢一點,一切都會不一樣?
要怎麼原諒他的抱歉?
他唱完最後一句還是面無表情,眼淚卻擦也擦不掉,當初在家裡自己一個人練習時他總會在最後哭得喘不過氣。
過了這麼多年,他還是像那個大學生一樣,躲在牆角,不能自己。

主持人被他嚇到,連忙開口緩和氣氛。
「我剛剛在下邊也擦了幾滴淚,這首歌怎麼唱得像是被劈腿一樣?」
「沒劈腿,是我自己的問題,那時候剛畢業,工作、家庭什麼的,我們壓力不算小,沒挺過去,就吃了頓飯,然後分了。」他接過工作人員遞上來的面紙,擦了擦眼睛,又笑道:「那時候挺難過的,最後連一個擁抱都沒有,我很後悔,可我想唱這首歌不是想要復合什麼的,是想告訴他,我現在過得不錯,也祝福他,真的祝福他,我希望他過得比我還要好,那我也就高興了。」

唱完這首歌之後,他就向主辦單位退賽了,說自己的人生另有規畫,沒辦法再參加了。
妻子說,總算能過上幾天安靜日子了。
他笑著說,他之後也不怎麼想唱了,這次實在唱得過癮了。
節目播出過後,隔了幾天,他接到老家打來的電話,說是有封信,收件人是他。
他也不在意,下班後拐回老家,坐在客廳裡拆開。
是一張照片,兩個人牽著手在大草原上合照。只是背影,可是他認得清楚其中一個是誰,男人的身材沒什麼改變。
草原上,陽光燦爛明媚,藍天綠地,美得讓人屏息。


他想,真是太好了,男人和自己都很好,沒有人陷在過往裡難以自拔。
兩人在一起時很幸福,而分開之後也該如此。








跋:
我當初說是要寫又虐又治癒的東西(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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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排球少年】及岩:Silver Vine

Silver Vine是木天蓼的英文。 祝阿徹三十歲生日快樂,一樣有一點點NC17,但就一點。